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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官方网站在线登录入口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3-08-31 19:28 来源:网络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2020年9月15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23.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6,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9,339,811.32元后,实收人民币436,860,188.68元,于2020年9月9日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账号:7)开立的验资专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782,854.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077,333.9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9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2、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经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1号)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4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7,169.81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79,652,830.19元。该款项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汇入到上海沿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闵行支行专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231,132.06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421,69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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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1:2023年1月12日由于财务人员误将募集专户资金200万划入企业一般资金户,该笔资金已经于2023年1月29日归还.

  2、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座椅骨架及安全系统核心零部件技改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上海闵行区,同意增加常熟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浦江沿浦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的“高级汽车座椅骨架产业化项目二期”实施地点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同意增加常熟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柳州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浦江沿浦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的高级汽车座椅骨架产业化项目二期”原计划由武汉沿浦、常熟沿浦、柳州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为武汉市蔡甸区、常熟市古里镇、柳州市鱼峰区,现将实施主体柳州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变更为柳州浦江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柳州浦江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拟注册名,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柳州沿浦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沿浦科技)),将其中的实施地点柳州市鱼峰区变更为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5月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在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募投项目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截止2020年9月9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11,302.71万元。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694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02.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1,302.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在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募投项目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截止2022年11月16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8,189.08万元。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30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189.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189.0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根据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并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使用3,000万元、2021年5月12日使用1,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0月11日,公司已经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确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使用1,000万元、2022年1月13日使用2,000万元、2022年1月26日使用2,000万元、2022年2月23日使用1,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6月9日,公司提前归还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截止2022年10月1日,公司已经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2022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确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使用3,000万元、2022年10月14日使用2,500万元、2022年11月14日使用500万元、2022年11月15日使用500万元,共计补充流动资金6,5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5日归还1,000万元、于2023年1月13日归还1,000万元、于2023年2月21日归还500万元、于2023年2月23日归还500万元及2023年3月16日归还500万元,以上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已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并已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2023年1月1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2月22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2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3月1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剩余未归还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599.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根据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并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3日使用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使用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3月29日使用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5月15日使用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3年6月30日以上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18,000万元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金融机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1日、2021年5月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5),《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8日、2023年3月24日及2023年3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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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由于募投项目已经结束,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599.32万元,根据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销户手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不存在将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募投项目已投产并逐步实现效益,详见本报告附表2。

  注:以上项目完成投入并做了结项流程,未使用募集资金3,599.32万元(其中:2877.38万元为节余的募投项目金额,721.94万元为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将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以上项目已投产并逐步实现效益。根据公司2020年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项目投产到完全达产有一定的运行周期,将在完全达产后进行募投项目效益的测算并与预计效益进行比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以上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将以上募投项目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进行比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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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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